省水利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19年,辽宁省水利厅突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防汛抗旱、河湖治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省水利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强化水利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政策举措、河湖长巡河等信息,主动发布《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有关情况。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发布《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水利厅节水机关建设等工作信息,开展“节水大使”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强化水利工程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小水库开展大规模暗访督查情况,公告《辽宁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起草情况。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公开,发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评价等工作动态,公开《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和《辽宁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编制工作。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辽宁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办法》等强化行业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

  (二)围绕补齐水利短板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发布辽宁省雨水情和汛旱灾情信息,通过厅网站、信息平台和各级媒体向社会发布水情、旱情发布山洪灾害预警2791次,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2次。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更新重大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关键节点建设进展、重大事项、重要部署等信息,及时公开17座小型水库、4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32项大江大河主要支流、44项中小河流治理和6项农村防汛预警项目建设信息。做好水生态治理修复信息公开,公开88万亩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小凌河等重点河流实施退田还河生态封育、6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等河湖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信息。加大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公开1793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座大中型灌区、2座大型泵站改造、4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02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农水“先建后补”试点建设等民生福祉工程建设信息。

  (三)围绕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和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我厅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加强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厅网站公布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信息;按要求公开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报告及《辽宁省水利前期工作任务书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向水利部、省政府网站、水利厅网站和民心网报送和公开工作信息共3320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88件,服务满意率100%,行政复议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网上在线申请政府信息11件、信函申请政府信息2件,全部依法按时回复告知;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件13件、分办1件、协办件24件,单办2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协办1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并答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增2

1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减5

9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16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没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30126839.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1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1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

?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按照新时代要求,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还有差距,公开信息滞后、更新不及时、有栏目没内容现象偶有发生。

  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只停留在按要求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注重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告知书内容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还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审批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洪涝灾害信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做好预警预报服务。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更好服务社会公众。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解读文章、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做好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及时科学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和加强厅网站管理,持续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迅即高效、覆盖面广的作用,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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