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丹东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突出抓好“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策发布与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文件后,我市立即召开会议对上级文件进行专题研究,逐条梳理分解任务,明确了丹东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和要点,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立即遵照执行并落实。市政府还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国家和省文件的落实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工作进展,全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决策实施信息公开情况。
1.决策预公开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虎扑nba直播”栏目,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市公众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
2.决策信息公开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策文件”和“政府会议”栏目,集中公开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政府相关会议信息。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3.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政策执行和落实”子栏目主动公开涉及民生、企业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信息,每季度公布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情况,全过程、全方位“晒太阳”、受监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栏,集中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落实结果。
(二)履职行权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我市于2015年7月全面启动权责清单建设工作,对47个部门报送的4187项行政职权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逐一梳理,确定保留了市政府43个工作部门权责事项共计2108项。2018年,我市对权责清单又进行了两次调整,新增了5项,取消了3项,目前39个市政府部门共有2096项权责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中设置了权责清单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八种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年随着清单内容发生变化及时更新。
2.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集中公开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监管信息,公开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和执法依据,公开执法流程、裁量基准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明确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应主动、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种类、依据、结果等,统一汇集和公开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监管信息。
3.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年初,我市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并组织市直部门完成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首次实现“四部预算”全公开。10月份,完成市本级2017年决算、债务情况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财库〔2018〕286号),要求各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集中公开决算信息。全年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31条。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大对市直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促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到位。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8月,我市陆续收到《辽宁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8〕33号)、《辽宁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8〕34号)和《辽宁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8〕35号)三个文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下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明电〔2018〕51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明电〔2018〕53号)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明电〔2018〕54号)三个通知,并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三次专项工作培训会,对此三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中新增设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我市该三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集中公开了2184条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建设完成市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实现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咨询,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网站、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与辽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同源发布。《丹东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厅政务服务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群众办事通指南》及相关办事指南等内容均已制定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按照“各级政务部门要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并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基层窗口工作效率”的要求,省营商局已统计各部门专业网站,各部门根据“谁建设谁对接”的原则实施对接。
(二)与省库事项“同库同源”,拓展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的建设要求,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数据同源、更新同步”,动态调整、公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及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权利事项。目前,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拓展后的《丹东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丹东市共核定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594项,进厅事项504项,实现网上办理事项454项。
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系统,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业务系统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三)拓宽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打造“两微一端”。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推动政务服务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自助服务机、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途径向“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方式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结合市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拓宽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客户端服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丹东市人民政府共承办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31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52件、市政协提案270件。截止12月30日,所承办的631件国家、省、市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见面答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省级和市级人大、政府、政协网站公开办理结果数631件,达到100%;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政协委员答复”专栏,2018年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全文105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市政府及部门在出台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时,起草部门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提供解读材料,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并与文件互为链接。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通过丹东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解读有关政策。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后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18年全年解读37篇。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市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及时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对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在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增强了政府的凝聚力。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渠道齐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制作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救济途径及时有效,依申请流程简便规范,并提供下载。同时,我们转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8〕17号),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格式、时限等进行规范,要求答复书中要有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2018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4件,其中当面申请35件、网络申请21件、信函申请38件。各地、各部门均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答复工作没有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94件答复中有1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2件同意公开答复、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其余不同意公开答复。
九、信息公开相关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37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明电〔2018〕51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明电〔2018〕53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明电〔2018〕54号)等文件。在制定文件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认定”的原则,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对印发的文件均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时限等属性。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制度与规定”专栏,将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进行公开。我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要求,以表格形式,展示主动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责任部门、公开时限、发布载体、网站链接等内容。今年新增设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个目录。不断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每次市政府会议均邀请法律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列席会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会议”栏目中公开政府会议及列席情况。2018年,全市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0次,培训人员1600余人次,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十一、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2018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二个“政务公开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为主题,我市开展了户外集中宣传、深入服务大厅调研走访、深入企业送政策等“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当天,45个市直部门在文化广场进行集中宣传,8个县(市)区和其它市直、中省直部门在单位附近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各单位均选派了业务骨干人员就群众普遍关注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等关于群众办事和营商环境进行现场解答。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志勇,市委常委、副市长熊兴勤等领导到现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市政务公开办深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对全市“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各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公开板、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政策,公开部门职责、办事程序、诉求方式,接受监督,解答问题。
市长孙志浩在丹东日报发表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力破解“办事难”问题》的署名文章,对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还对市不动产交易中心、社保办事大厅等服务大厅进行走访,现场办公。市营商局、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还开展深入企业送政策等活动,宣传我市政务公开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丹东市政府门户网站、丹东电视台、丹东日报、微信公众号“丹东发布”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同步宣传报导。据不完全统计,“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了政策咨询和现场办公活动1000多项,“政务公开日”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