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抓、全局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处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实施,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
(二)完善制度建设。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了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把具体公开内容分解到各处室,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同时,修订了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信息公开不断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窗口”建设。2018年,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丰富了公开形式,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升级后的网站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金融要闻、业务专区、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机关党建、互动交流等多个栏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信息及了解相关的办事程序,实现了勤政为民。进一步做好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的运营维护工作,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增强用户便捷体验。同时,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工作流程、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等内容,进行互动及答疑,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对各项工作全面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权责清单、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会议、“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重点工作等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60条。按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9个重点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对重点领域信息全面梳理,逐一发布,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无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整合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开展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等申请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在服务窗口现场进行政策解答和受理审查,并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同步审批操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机制,全年共7件非密主办件复文全部按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文件
无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未开展政策解读。
七、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必须受理”、“按时答复”的公开要求,规范了受理流程,提高了思想认识。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8件,均按时答复,完成率100%。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共回应政务舆情121件,未出现因为答复不及时或答复不当而造成的负面影响。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共制定制度两项,分别为《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关于做好网站互动类信息答复工作的通知》,明确网站互动类信息意见答复时限及审核要求,避免因答复不当或答复不及时造成的负面舆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