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组织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厅紧紧围绕《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原则,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动态、审计成果信息等460余篇,其中利用政务微博发布94条,接收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权力清单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及省法治办要求,我厅对全部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并在省审计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主要有以下内容:在行政处罚方面,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在行政强制方面,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等资料或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封存等进行了公开。在行政检查方面,重点对审计检查中提前告知、编制方案、调查取证、征求意见、处置、结案归档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另外,还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等权力进行了公开。因我厅没有行政审批权力,不涉及行政审批权的取消、下放、调整、清理等相关内容。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公开部门预决算、审计报告、审计信息、招生考试等相关信息466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情况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对2015年部门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并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8月8日,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省本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专项审计情况、省属企业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审计调查情况等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开。审计整改报告情况及相关解读于12月30日在我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同时上报了解读文件,并征求了省直各部门、各市审计局意见,并于5月5日以省两办名义下发执行。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我厅2016年未接到群众政务咨询申请;二是门户网站政务咨询平台,2016年接到1名群众咨询,及时进行了回复;三是人民网互动平台,2016年我厅未接到省政府相关回复文件。同时,我厅建立了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明确了收集的关键词、相关媒体、责任分工、审批流程。2016年,各大媒体没有出现关于虎扑体育审计工作的负面信息。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建立了多种申请渠道,指定专人值守,及时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并公开了联系方式和工作流程。并于2016年3月4日出台了《辽宁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定》(辽审发〔2016〕22号),在我厅门户网站增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建立我厅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意见,明确答复时限要求,同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2015年我厅接到并回复关于审计工作的公开申请5份。均为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邮箱收到的申请,主要涉及县财政补助、全省企业审计、全省债务审计、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事业单位审计等方面,其中1份非我厅职责管辖范围,1份我厅未实施该审计项目,2份已在省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1份未获省政府批准公开。5份申请均及时答复,告之已公开2份,信息不存在2份,告之保密未获省政府批准公开1份。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厅共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六次会议建议1件(会办);人大议案1件(会办)承办辽宁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2件,其中单办件1件,分办件1件,全都按时向主办单位提交了我厅的协办意见,并得到主办单位的认可。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厅成立了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段君明为组长,总审计师郑希超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处长(主任)为组员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政策研究处处长黄翠竹负责,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相关处室联络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撰稿审查、审批发布、教育培训、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按照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对前期分散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进行重新整合,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制度机制,主要包括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置、相关处室责任分工、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公开格式要求、审批程序、公开载体、门户网站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