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认真推进五公开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前几年工作基础上,2016年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项,其中恢复1项、取消2项、下放1项、暂停1项,截至目前,我厅仅保留行政职权24项。二是简化用地审批要件和程序。参照江浙沪3省(市)做法,按照解剖麻雀、举一反三、着眼治本的原则,对省用地审批依据、程序、要件等进行进一步简化。简化后,要件由25件减少至13件、用章由42个减少至13个。三是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对于保留在我厅的行政权力,采取优化流程、精简报件、限时办结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已实现所有审批事项进大厅;资源储量评审时间由国土资源部规定的75天,缩减为小型报告15天、中型报告20天、大型报告35天内办结,备案时限已由部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20工作日。
2.制定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放权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我厅充分吸收清单公布以来“放管服”改革各项成果,认真总结梳理权责清单运行的经验和问题,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完善和动态调整,其中,恢复了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权,取消了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省本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不动产登记以及省本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减缴或免缴审批等4项职权。24项权责事项目录及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积极与辽报等主流媒体衔接,今年以来在辽报和厅网站公开通报土地违法案件2起。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省厅门户网站建立了“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设“征地信息”、“土地供应信息”、“棚户区改造用地信息”3个栏目。已累计征地信息公开9017条。土地供应信息按照要求设立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4个子栏目,今年以来共公布土地供应信息5473条,其中土地供应计划信息58条,土地出让公告信息788条,成交公示信息1701条,供应结果信息2926条。棚户区改造用地信息一般在年底才能出来,一方面省厅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了“201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用地落实情况表”,另一方面由于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信息由市、县制作,我们建立了公开制度,要求市县认真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在市县局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在省厅门户网站“棚户区改造用地信息”栏目同步公开,各市县共公开棚改用地信息20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职能和各处室职责分工,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共设有9个一级栏目、53个二级栏目和70个三级栏目。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已发布矿业权审批结果公告、矿业权公示、征地信息、招投标公告、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共43652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对厅网站栏目展现形式进行了优化,对重点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注重表格、超链接、全站搜索等展现形式,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要求增加了征地信息专栏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棚户区改造等栏目,使网站内容更加规范,方便浏览者访问和查找,2016年1月初至今,网站总访问量已达475万,日均访问量14000余次。
2.印发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网络回应人”制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并安排专人工作时间在线值守民心网“政民互动”栏目,及时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分发、转办。今年以来通过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受理诉求19件,直接回复14件,转件办理2件,退回3件,互动平台在线值守率、按时分转率均为100%。同时,依据国土资源管理的热点、重点和社会关注点,开设了监督举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公众诉求平台和网上调查、意见征询等互动交流类栏目,并对办事指南、进度查询等功能进行优化,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网站实用性。公众诉求可实现网上分发、限时办结、在线答复和短信督办,既节省了处室办理时间,又提高了办事效率。网站公众诉求系统日均受理公众举报、咨询等33条,当即答复率80%,转办率100%。
3.认真开展政策解读。主要在厅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杂志上刊登国土资源部出台发布的政策文件的解读文章,共计26篇。为贯彻省政府要求,还建立了各处室、法规处、厅宣传中心和有关媒体的协调机制,保证厅重大政策出台后能够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1.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编制了政务公开指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报送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办法(试行)》、“网络回应人”、《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今年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起草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
2.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厅领导分工今年两次调整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更新了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名单。
3.落实公开责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公开任务分解给各处室落实,落实公开责任。
五、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开展
1.我厅6项全部行政许可,包括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地质勘查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和出境,24个子项,均进入辽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审批受理、部分审查、办结等业务。
2.按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厅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办理业务,全部实行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办理。其中3项8个子项在辽宁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平台上运行,已开展了线上线下同步受理;3项16个子项自建系统经升级改造也已实现审批事项全部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3.建立了窗口服务AB岗工作制度,制定实行了审批工作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试行)等,使我厅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确保审批业务和服务的全面提升。2016年我厅驻省政务服务窗口被评为“先进窗口单位”,三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六、其他方面工作
1.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 。在厅门户网站建立了“财政公开”栏目,设有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两个子栏目,按照规定对国土资源厅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5件,全部给予了答复。行政复议2件,全部维持,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3.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今年共开展3次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制定地方事实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对我厅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2件规、修改3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地方性法规 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50号)要求,对我厅负责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3件、省政府规章8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对1件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58号)要求,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厅实施的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筛查清理,提出拟失效政策性文件48件。
七、2017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落实。督促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产生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厅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主动公开。
三是继续推进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进市县扎实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好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用地、行政审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青山工程矿山环境治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矿产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切实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