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 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纸质公报向全省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公众、社会单位可到省、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查阅。也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 或关注“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教育厅在吃透国家文件精神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制订了《若干措施》及《政策清单》。

  《若干措施》及《政策清单》认真征求吸纳了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高校的意见后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审阅,通过了省政府办公厅前置审核和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并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考虑

  《若干措施》及《政策清单》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措施具体化。将国办发〔2021〕35号文件提出的八个方面要求转化为15条具体措施,着力把“任务书”变成可操作、可落地的“施工图”。

  (二)政策清单化。将国家和虎扑体育支持大学生(毕业生)创新创业的服务政策、保障政策、财税扶持及金融支持政策形成清单,共20项,着力做到清晰明了。

  (三)落实集成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内容、申请资格条件、业务流程、申请材料等,定期更新、及时公布,着力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加强组织领导等四方面15条具体措施。

  (一)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一是抓评价考核。建立评价体系,实施分类考核,促进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二是抓示范引领。建设示范专业200个左右、示范课程300门左右,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融合。三是抓队伍建设。实施省级重点培训、学校全员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素养。四是抓科教融合。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一是抓项目培训。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学院50个左右、实践基地100个左右,开展高质量培训,培育优质项目。二是抓社会服务。完善服务体系,吸引大学生在辽、回辽创业就业。三是抓信息服务。定期举办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加强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和项目的跟踪、服务。四是抓成果转化。建立对接长效机制,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落地应用。

  (三)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一是抓项目选育。选育优质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二是抓赛事组织。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三是抓跟踪服务。强化持续帮扶、全程指导,推动大赛优秀项目落地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

  (四)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抓协同推进。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多方联动,推进措施落实。二是抓政策落地。定期更新、及时公布支持政策,确保落地见效。三是抓保障激励。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四是抓宣传引导。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虎扑体育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