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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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辽职转发〔2023〕1号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
  2023年3月20日? ??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好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胜利,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工作部署,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切,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为核心,推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企业群众需求。
  (二)工作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坚持涉及面广、办理频率高的“小切口”场景重点突破,逐步拓展范围,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坚持协同高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和制度性创新,简化办事流程,整合各方资源,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数字赋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企业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三)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标准规范、统一服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3年底前,全省深入实施35个“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实施方案。针对每个“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范服务范围和业务办理规程,围绕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信息反馈、结果送达等环节厘清各部门责任边界,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推进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办理。(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二)健全标准规范。制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规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编码规则、业务要素、线上线下服务流程、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标准等,提升集成化办理服务水平。(责任部门:省营商局;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三)配置办事指南。按照“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辽事通”,在省“一件事一次办”管理平台上,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进行配置,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四)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辽事通”功能。各地区依据“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和办事指南要求,完善本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辽事通”本地渠道功能,通过数据共享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等方式,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确保“一件事一次办”落地实施。(责任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五)统一线上申报入口。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辽事通”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整合各地区申报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建设省“一件事一次办”管理平台,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目录管理、标准要素配置及动态发布。各地区将已建成运行的“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系统,按照统一标准接入省“一件事一次办”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部门:省营商局,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六)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要结合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线下受理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责任部门:省营商局、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七)推动系统互联互通。“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推动与“一件事”事项办理相关的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对使用国家垂管系统需要向上级申请权限等暂不能实现系统对接的,按照“一事一策”原则,要通过建立线下跨部门业务流转规则等方式临时过渡。(责任部门:省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八)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业务需要,及时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交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需求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资源名称、数据项、更新周期、提供方式、数据范围等内容。数据提供部门要及时进行数据目录注册、资源挂接、动态更新,完善数据异议处理机制,持续提升共享质量。持续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一件事一次办”中的应用。(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省营商局会同“一件事”各牵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做好办事指南梳理、业务系统对接、材料共享应用、综合窗口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做好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技术支持。“一件事”各牵头单位要与配合单位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落地。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压紧责任,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完成时间,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整体合力,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信息化资金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部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数据对接等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省营商局负责建立“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现场调研、在线评价等方式,对“一件事”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网站、新媒体、办事窗口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信息发布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引领示范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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