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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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3〕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3日??????

辽宁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精神,结合虎扑体育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严格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开展对儿童服装、泳装、电热毯等公众关心的日用消费品的省级监督抽查。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物流、金融、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注重培育,严格把关,积极申报“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在计量惠民专项行动中,加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对生产加油机、商用衡器、民用四表、测速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等有关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出租车计价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的风险预警和排查工作;加强面向养老院、学校、贫困偏远乡村社区计量公益服务点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服务业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围绕虎扑体育优质粮、畜牧、渔业、蔬菜、水果五大优势产业和油料、花卉、中药材、食用菌、林产品五大区域特色产品,进一步健全地方标准体系。(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加强对全省设备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对风景名胜区使用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维修保养,主动约请检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使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出台《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参加)
  四、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按照《辽宁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辽宁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工作。以提高企业质量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引导扩大消费为目标,重点培育和发展创新型新兴产业产品名牌、节能环保型产业产品名牌、具有较强市场辐射力的消费类产品名牌。建立并完善争创名牌产品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树立以质取胜、品牌引领的先进经营理念。(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
  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酒类、蜂蜜、食品添加剂、塑料包装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重点企业和产品集中且风险较高的重点地区进行隐患排查。对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塑化剂、地沟油、瘦肉精、病死猪、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社会危害大、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服务业委、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办等部门负责)
  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
  今年,重点打好“质检利剑行动”五个战役。一是深入开展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战役。二是深入开展化肥打假战役。重点打击化肥偷减养分、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儿童用品打假战役。四是深入开展建筑用砖和钢筋打假战役。五是深入开展汽车制动液打假战役。同时,继续抓好食品类、化妆品、农药、农机、农膜、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日常专项执法打假。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省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参加)
  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关键质量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宣传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加强分类管理,并与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惩戒联动机制。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九、开展全国“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
  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加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省质监局负责)
  十、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
  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尽快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出台《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奖励规定》。推选质量领军企业,参评首届中国质量奖。(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将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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