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抚顺市政府网站
【 字体: 】? 【打印文章】

  连日来,全国多个省市陆续发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抚顺市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重重挑战。

  在市卫生健康委的统筹部署下,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定点医院等机构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重点针对被检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处的值守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登记表的填写是否完善、消毒记录是否完整、医护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十种症状的排查、隔离观察室设置是否科学、内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整改。

  根据近期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及时制定、调整、补充、完善门急诊、住院管理相关规定及核酸检测、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等相关规定,并对群众合理诉求给予及时回馈。全市各医疗机构严格加强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管理,持续加强发热病人管理工作,确保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环,降低人群感染风险。

  目前,全市各大医疗机构均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在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其挂号、就诊、交费、检验、影像检查、取药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规定区域完成。

  与此同时,全市各大医疗机构均相应发布就诊须知和就诊规范,并通过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发布。在市中心医院,了解到该院要求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及行程码;为方便老年患者,开设“绿色通道”;所有人员进入门诊大厅需测量体温,有发热(>37.3℃)、干咳、乏力、以及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者主动登记并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来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重点关注地区患者由医务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入诊室后再次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其他疾病就诊,无上述相关症状,来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重点关注地区人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门急诊就诊患者应配合新冠病毒筛查工作,具有流行病学史或相关临床表现者需完善新冠核酸检测,具有相关症状需同时完善新冠抗体及肺CT检查;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地回抚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确保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健康。

责任编辑:赵承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虎扑体育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